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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由青岛市商务局推荐参加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2939家企业,获得人民银行、财政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和银监会的联合审定,其中我集团有国际贸易服务集团、海川工艺发制品、海锦公司、海川饰品、锦融公司、海舜公司、海润公司、盈商公司、锦宜公司、京华公司、鲁锦集团等15家企业被批准参与试点。
试点企业自2010年12月3日起可按照《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》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,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,并享受出口货物退(免)税政策。
今年6月,中国人民银行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由上海市和广东省的4个城市扩大到20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,同时把境外地域由港澳、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。
据了解,在出口货物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将有利于企业简化业务办理手续,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,有效帮助出口企业规避汇率风险,提前锁定经营成本和收益。下一步,青岛市商务局表示,将配合人民银行等有关方面开展一系列政策宣讲与培训,帮助企业尽快熟悉政策、掌握流程,推进多币种结算,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。